台灣足球近年來激情四射,主事者卻遭到不少批評,關鍵是基層球迷所激發出來的熱情,中華足協時常應付不來。因此,有意競逐足協龍頭的人選,必須放開心胸讓熱心又有能力的現行體制外力量,成為活絡足運的助手,並且找到適當的方式,讓國際足總(FIFA)也能接受,免遭停權之虞,台灣足球起飛才有希望。
但如何開放?體育署目前主張「個人會員直選理事長」是解藥嗎?其實人頭會員一直是國內單項運動協會的流弊,FIFA也早於2009年就多次來函足協,要求修改章程剔除個人會員,最後甚至主導了整個程序,督導足協訂定全團體會員的新章程。
既然當年是FIFA主導改革剔除個人會員,體育署這次希望足協恢復個人會員,反而有走回頭路的疑慮,到底是「改革」,還是「反改革」呢?
別的不說,光是體育署代各協會於網上招收的個人會員,報名足協者從首周的800多人,到第3周已暴增到4000多人,就算是真正熱心足球而報名的球迷也不免憂慮,背後是否有人開始在灌個人會員?又該如何防堵?
問題是,既然這套全團體會員制是好的,為何4年來足協並沒有表現得特別好?
比對2013年5月FIFA督導修訂章程中之「會員代表票數」,共49票,與目前共43票的團體會員,可以發現幾個差異。除了女足隊數不足8隊,以及五都已變6都外,教練與裁判委員會竟都還是「籌備會」,也沒有青年發展委員會。
關鍵在於,4年前依照新章程改選,程序上其實相當倉促,章程明定「附屬於中華民國足球協會之俱樂部與團體將不受任何外在力量所驅使而自由決定其會員事宜」,問題是國內根本沒有獨立之足球教練與裁判委員會,僅有隸屬於足協內部的教練、裁判委員會,此為理事長所能控制,不符合FIFA要求之獨立自主精神,以「籌備會」應付成了權宜之計。
此外,國內女足聯賽隊伍開始有按照亞足聯俱樂部規章架構的雛型,男足聯賽根本無人合格。還有,FIFA希望的各縣市足委會,必須是獨立於縣市體育會的組織,才不會受到政治影響,礙於國內生態也未能落實。
因此,FIFA提供的整套架構是好的,但扮演支柱的各團體會員結構不健全,整棟大樓當然不穩。尤其是4年前改選,前足協人馬力拱的富邦金控董事長蔡明興意外落馬,持續的改革方向未獲現任者買單,形成今日之局。
中華足協屬於全國性質,FIFA提供之組織架構分為兩層,上層會員大會固然沒有個人會員,下層各團體會員卻可以納入自然人,以符合「國民體育法」第32條「會員組成應以開放人民參與為原則」之精神。問題是,目前各團體會員是否公開透明,讓熱心民眾依照自己的所在地、類別來加入?才是無法反映民意的癥結。
就足協的改革來說,體育署長林德福與其要求重啟個人會員,卻無法避免投票部隊復辟,也過不了FIFA那關,更該做的是督導足協,甚至合作來落實團體會員的組織改造,讓關心足球的朋友都能公平參與,才是正途。
然而,美國去年也有讓個人會員能在全國會員大會發聲之議,因此從今年3月開始研議,耗時半年於8月底正式宣布開放會員代表席位,由「粉絲俱樂部」(Fans Club)選出兩席全國大會代表。如此採取「間接民意」能夠獲得FIFA同意,免於我國足協遭停權之虞,也符合國體法的參與精神,值得參考。
尤有甚者,採取個人會員代表制,可以讓有心藉動員人頭會員、競逐大位的人馬收手,讓個人會員回歸單純化,真正呈現民意。如此體育署建議的入會費500元、年費1000元門檻,甚至都可以下修,降低民眾參與的難度。
呼籲足協大老們,要台灣足球進步、一定要讓球迷的力量有機會參與足球事務、甚至幫助這個環境,別的不說,陳昌源、周定洋兩大強援,都不是現行體制所找到的。只是參與的方式也要能符合現實營運效率、並且避免弊端,才是球迷所樂見的。
(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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